上一篇《sòng bạc roulette | 欧盟“市场竞争监管”政策解读——反补贴(一)》中,笔者为大家介绍了欧盟在反补贴领域的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和调查机制及其更新,本文是系列文章欧盟“市场竞争监管”政策解读的第三篇,笔者将探讨《欧盟反补贴法》的程序以及救济方式。
一、《欧盟反补贴法》之程序
在本系列文章第一篇《一、Cách chơi xì dách“市场竞争监管”现状——Cách chơi xì dách对中国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笔者附上了一张基于《欧盟反补贴法》的调查程序表,原审主要涉及提交申请、立案公告、预披露、临时措施、披露最终结论以及最终措施六个程序。
从时间线上来说,欧委会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45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调查。一旦启动调查,欧委会应在13个月内完成调查并公布是否采取最终措施。自立案公告起9个月内,欧委会应决定是否采取临时措施,并且在采取临时措施前3周应提前对于可能采取的临时措施进行预披露。采取临时措施的最长期限为4个月,欧委会需要在这4个月内披露调查的最终措施结论,并决定是否采取最终措施。
在启动调查后,欧委会可以进行抽样程序,将接受调查的出口生产商数量限制在合理范围内,相关企业应在立案公告发布后7日内答复抽样问卷。除了抽样程序,欧委会还会进行问卷调查,收到反补贴调查问卷的相关方应在30日内进行答复。欧委会还可以对相关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另外,在整个程序中,相关企业拥有一定的发表意见的权利。例如在预披露临时措施后的3日内可以对于临时措施的税率发表意见。披露临时措施调查结论后的15日内以及披露最终措施调查结论后的10日内,相关方均可以对于调查结果发表意见。对于最终措施调查结论,除了在10日内发表意见外,企业还可以在该期限到期前5天向欧委会作出承诺(价格承诺是指出口商可以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定出口价格的最低限,承诺以不低于该价格出口。如果欧盟委员会接受企业的价格承诺申请,则该企业出口时不适用反补贴税,但是需要定期向欧委会申报并接受其审查。如在后期出口中违反价格承诺,则价格承诺被取消,恢复适用反补贴税)。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反补贴调查在原审阶段有以下三种立案方式:
1)欧盟产业申诉;
2)欧委会自主立案;
3)欧盟成员国提出立案。
从过往案例看,欧委会一般在原审阶段采取“不告不立”做法。但2018年欧盟修改贸易防御工具有关规定后,给了欧委会更大的自主调查权。例如,在《欧盟反补贴法》第十条第11点中提到了在特殊情形下,即使没有收到书面投诉,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存在可采取反补贴措施的情况,欧委会也可以自主启动调查。在《欧盟反补贴法》第十三条第1点中提到,如果做出了初步的积极决定,认为存在补贴和由此造成的损害,欧委会可以接受满意的自愿承诺。诸如此类的条款都显示了欧委会在处理贸易防御案件时的灵活性和自主权。
综合各方面信息,本系列文章开篇提到的对中国电动车企业的反补贴调查并不是欧盟产业提出申诉后开始调查的,而是欧委会自主立案[1],这是非常值得关注的重要变化。
二、《欧盟反补贴法》之救济
对于欧盟启动的反补贴调查,中国企业应积极参与磋商,寻求救济途径,利用各种平台与渠道保护自身及行业整体利益。结合《欧盟反补贴法》具体内容,主要有如下救济方式:
1. 关注行业动向
在实践中,中国企业经常能听到某某产品欧盟马上要反补贴立案的消息。但凡对欧盟市场寄予厚望的中国出口企业,听闻相关消息后务必要提高警惕,多方求证,积极做好应诉准备。因为一般来说,此类消息都不会空穴来风。
sòng bạc roulette条第6点,只有贸易救济申请得到总产量构成欧盟产业中表示支持或反对申请的欧盟同类产品生产者生产的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该申请才能被视为“由欧盟产业或代表欧盟产业提出”。但是,如表示支持申请的欧盟生产者的产量不足欧盟产业生产的同类产品总产量的25%,则不得发起调查。鉴于欧盟是由27个成员国组成,相关产业往往散落在各成员国境内,因此,欧盟企业要形成合力,统一意见,提交有效的贸易救济申诉,相关欧盟企业在立案前期会有大量的沟通和谈判工作。参与沟通和谈判的欧盟企业多了,就存在相关消息流传出来的概率。因此,中国企业可以密切关注行业动向,一旦有任何消息,可以尽快有所准备。
2. 申请信息披露
sòng bạc roulette三十条第1点,申诉人、进口商和出口商及其代表协会以及原产国和/或出口国可要求欧委会披露据以实施临时措施的基本事实和考虑因素的细节。披露请求应在实施临时措施后立即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在此后尽快以书面形式披露。因此,申请信息披露是被调查企业的正当权利,以确保调查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3. 积极抗辩
中国企业可以积极参与调查程序,提交抗辩意见和相关证据,以证明其产品没有获得不公平的补贴或对欧盟产业造成损害。例如,上汽集团在面对反补贴调查时,明确提出了欧委会在调查中存在的问题,比如涉及商业敏感信息的过度要求,以及对补贴认定的错误[2]。
sòng bạc roulette一条第2点,收到用于反补贴调查的调查表的当事方应至少有30天的时间对此作出答复。时限应从出口商收到调查表之日起计算,为此目的,从调查表寄给出口商或转交给原产国和/或出口国有关外交代表之日起一周内应视为收到调查表。在适当考虑调查时限的情况下,可允许延长30天的期限,但当事方须根据其具体情况,说明延长期限的正当理由。另外,该条第6点中还明确了,进口商、出口商和提出申请的投诉人以及原产国和/或出口国政府,如有要求,应有机会与利益相反的各方会面,以便提出反对意见和反驳论点。诸如此类条款可以看出,中国企业可以利用法律途径积极抗辩,维护自身权益。
在本系列后续的文章中,我们将分别对《外国补贴条例》做出进一步的分析和解读,欢迎持续关注。
参考资料
[1] 公告原文: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api/files/document/print/en/ip_23_4752/IP_23_4752_EN.pdf
[2] 开放竞争才能带来进步 保护主义只会导致落后,欧盟召开听证会 上汽提交反补贴初裁抗辩意见https://www.saicmotor.com/chinese/xwzx/xwk/2024/59904.shtml#:~:text=7%E6%9C%8819%E6%97%A5%EF%BC%8C%E5%9C%A8%E6%AC%A7,%E4%B8%AA%E9%A1%B9%E7%9B%AE%E7%9A%84%E8%A1%A5%E8%B4%B4%E7%8E%87%E3%80%82